去年以来,山东省各地消协组织收到的消费者关于教育培训投诉量激增,反映问题集中在教育质量和承诺不一致、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退款等。昨天(3月2日),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加教育培训时,要注意3点。
一是不盲目参加教育培训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名目繁多,涉及考研、公、职业教育、出国留学等各种培训。开办这些培训的机构受教学环境、师资力量、价格竞争等影响,教育质量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。希望家长和广大消费者转变教育观念,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,在选择培训机构和项目前,要先客观评估自身培训需求,避免盲目跟风,或增加非必要的学习培训内容。一定注意不要参加隐形变异违规培训,尤其要警惕明显超出实际保障能力的承诺效果的诱导类培训。
二是慎重签订培训合同。建议广大消费者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条款时,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,清晰约定培训项目、内容和质量标准,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,收费项目、收费时段以及退费规则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。如果对合同的内容有异议,可以和机构协商进行修改并标注。签订合同时要警惕各种“优惠陷阱”,慎重选择“教育贷”等金融贷款,尤其应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,以免后期遇到培训机构不能按时履约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。
三是要保存证据维护权益。消费者在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后,要索要盖有培训机构名称印章的正规发票,并注意在培训期内妥善保管合同和凭证。广大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纠纷时,请及时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时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,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一是不以诱导、欺骗等方式销售产品和服务,尊重消费者知情权,对重要条款如收费、退费等履行好提醒义务。
二是强化师资力量,不擅自更改教学内容,不故意拖延退费或设置不合理扣费项目等。
山东省消协召开媒体通气会,会上发布了2022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消费投诉十大热点。
一、教育培训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部分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,关门停业或跑路失联,导致消费者退款困难。二是存在虚假或者夸大宣传现象。如有的学科类培训转为素质发展类培训后,办学能力和授课老师教学水平名不符实,教学质量与承诺不符。三是部分机构乱收费,不给消费者开具相关发票和提供有效凭证,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、协议,致使消费者在维权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。四是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,如将消费者电话提供给其他机构等。
二、家用电器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小家电因其种类和品牌众多,各项功能和指标不统一,性能质量差异较大。二是部分厂商服务意识不强,对消费者诉求不重视,售后服务不及时、不到位、质量不高,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。三是部分售后服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或水平,安装或者维修时,给消费者造成新的损失。四是因信息不对称,售后维修服务有过度维修或价格虚报现象。
三、预付式消费方面。从受理情况来看,预付式消费纠纷涉及百货超市、生活服务、家居建材、教育培训、网络交易等多个领域。其中,教育培训、美容美发、健身服务等成为预付式消费纠纷较为集中的行业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经营者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,限制预付卡使用期限,或者排除消费者退卡权利。二是办卡手续不规范,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。三是经营者虚假宣传,误导消费者办卡,办卡后不兑现承诺。四是单方面终止服务,即部分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,关门歇业、易主、变更经营地址等,既不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,也不采取其他善后措施。五是经营者利用发行预付卡变相融资。
四、线上购物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价格歧视。有的经营者通过网络算法进行价格歧视,即对不同消费习惯消费者定价不同、“大数据杀熟”,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二是质量担保不落实。如通过网络购买的品牌服装、鞋类、化妆品等商品,购买时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或其他售后保证,但发现问题时商家却拒绝履行承诺。三是实物与宣传不符。消费者收到网购商品后发现实际货品与样品不符,有的甚至为“三无”产品。四是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不全,因涉及生产商、发货方、代理商等多个主体,消费者维权时却难以找到“正主”。五是优惠活动规则不明晰,商家对优惠券或者消费积分的使用条件、方法和期限不加提示或提示不充分。
五、旅游消费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合同不透明。旅行社对线路行程、交通工具、住宿标准等重要信息描述不清,发生纠纷时,给出的解释不利于消费者。二是旅行社及导游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,擅自降低用餐标准、增加自费项目,对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消费者进行胁迫和误导,甚至弃之不理。三是个别地接导游强迫消费者购物,而商品存在以次充好、价格虚高等问题,特别是宝石玉器、珍珠水晶、药材保健品、纪念品工艺品等。
六、保健品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通过炒作各种高科技概念,宣称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,诱导消费者。二是虚假宣传。以送东西为名诱骗老年人去听讲座,请所谓名校毕业、“海归”、名院专家、教授讲课,对消费者进行误导。三是部分商家抓住老年人追求健康和贪图便宜的心理,以免费体检、免费试用、免费旅游为噱头,拉近与消费者的关系,然后再诱导消费者不合理消费。四是会议营销,“真人”说法。以健康讲座、联欢活动、“真人”说法、免费用餐、赠送礼品等形式,诱惑老年消费者消费,而消费者要退出便设置重重障碍。五是上门服务,亲情麻痹。有些营销人员利用部分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、生活相对单调等特点,以所谓的亲情服务建立起信任关系,使老年人碍于情面购买高价、不适于自己的保健品。
七、交通工具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合同违约及不公平格式条款。有的购车时不签订书面合同,或对车辆交付时间、配置标准等约定不清,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不兑现以及强制搭售保险、强制代理挂牌、加价销售、隐瞒真实信息押证卖车、强迫交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、收取按揭手续费等。二是售后不兑现承诺,不履行售车时承诺的优惠或补贴等。三是二手车况宣传与实际不符。在销售时隐瞒剐蹭、补漆、漆皮受损等真实情况,甚至将事故车、问题车当新车二次销售。四是售后服务质量和态度差。汽车保养价格及维修价格收取标准不公示,维修部件供应不及时、过度保养、变相收费或多次维修仍无法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等。
八、通信服务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手机信号差、杂音多、线路损坏、网络连接不上。二是套餐资费不明确,告知不详实、收费名目繁多。三是运营商延伸服务操作不规范,诱导消费者开通使用有偿服务项目,或擅自收取有偿服务费用。四是话费及流量使用情况的计算无第三方监管,产生误差时,运营商不愿帮助消费者查找原因,经常以电脑自动计费不会出错为由搪塞。五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消费套餐或开通增值服务。
九、家装建材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家具市场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者。二是装饰建材销售环节样品与实物不符,承诺优质环保实则以次充好,质量不合格。三是装饰装修服务领域存在价格不透明、水分大,装修费用“预算低,实收高”,有的还重复计价,或在施工中偷工减料,让消费者多花冤枉钱。四是装修队伍施工资质欠缺,个别队伍甚至没有相关资质。
十、服装鞋帽方面。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线上购买出现图片与购买商品不符,存在色差,面料与宣传不一致等情况。二是个别经营者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,不履行“三包”义务,拒绝退换货、补偿等。三是服装投诉主要集中在做工粗糙、服装标识不全等方面。四是个别经营者销售假冒、套牌的服装鞋帽或者销售“三无”产品等。
一要提升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通过各种形式了解掌握有关消费常识和信息,避免上当受骗。
二是当您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积极与经营者协商解决,也可通过向有关部门或当地消协组织投诉等途径,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;
三是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,要注意留存相关的消费凭证,一旦发生消费纠纷,便于维权时使用;
四要科学消费,理性消费,不要被商家名目繁多的所谓“优惠”促销活动所迷惑。